海口的王先生通过媒体发布求租信息,有一女子主动表示有房子出租,并称还可以把房子低价卖给他。等王先生把钱交给对方后,"房东"就再也联系不到了,一打听才知道,这套房子根本不是这名女子的。
蹊跷怪事:交了租金却不见了"房东"
据王先生讲,早在一个月前,他在报纸上刊发了一条求租房屋的信息,一名姓自称姓超的女子主动打来电话,称她在龙昆南路的迎宾花园内有套房子,可以便宜租给王先生。
几天前,他与这名自称姓超的中年女子签了租房协议,以每月300元的价格租了套一室一厅。当时,超某称,可以把房子以6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他,王先生表示,暂时没那么多钱。对方称,可以慢慢付。
最后,王先生预先付了4个月的房租费。随后该女子称自己身患腰疾,急需用钱治病,在该女子的一再恳求下,王先生又支付了1000元的押金。
想不到的事发生了,刚搬来没几天,18日上午,一名姓李的女士突然来到出租房里,询问王先生,以前在这里租住的女人去哪里了。经了解才知道,原来自称姓超的女人借了李女士8000元钱后就突然搬了家,连联系电话也给换了。王先生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,忙向周围邻居打听,别人告诉他,这房子根本就不是那个姓超的女人的。
前来讨债的李女士见王先生也是受害者,就告诉他,几个月前,她认识了当时同住在迎宾花园的超某,一来二去,两人渐渐熟识了,后来超某说家婆生病了,急用钱,自己就慷慨解囊,借给她8000元。
巧妙追查:通过货运司机找到线索
发觉超某的电话关机后,王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了。但怎样才能找到超某呢?郁闷之极的他突然灵机一动,想到如果超某要搬去别处的话,肯定要请搬家公司,顺着这条线索,说不定就能找到她。
于是王先生就一路打听,终于从白坡里路口一带等车的货运司机那里了解到,一名中年妇女曾用他的车搬家。而司机所说的地址,就是迎宾花园超某的住处。
该司机说,超某搬到了海秀路的一家小区,并带王先生来到该小区,还告知了超某新搬的楼层房号。但在这里,王先生受到小区保安的阻拦。无奈,王先生向附近的农垦派出所报警,民警过来,将门打开后,王先生发现,里面的女子正是超某。
随后,民警将超某带回派出所调查。在派出所里,超某又自称姓谢,但其提供不出身份证。因为案发地在海口国兴派出所的辖区,农垦派出所又将此案转到国兴派出所。晚上8时许,王先生和李女士终于要回了属于自己的钱。
当晚,谢某的丈夫也匆匆赶到了国兴派出所,他承认说,房子的确是一个朋友委托转租的,不是他们的。
民警提醒:租房要核实房主身份 天津租房信息
对此,国兴派出所民警说,谢某固然不该用假话骗人,但是租房者王某以及借钱给人的李某都过于轻信他人。尤其是租房者王先生,凭谢的口说和一把钥匙就轻信了他人。
公安部门提醒:市民租房时一定要事先仔细调查,看清对方房产证、身份证或者向邻居、物业打听该房产是否属于此人,签订租房合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,防止再发生类似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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